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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3-000001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2年第4季度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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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保障标准及资金发放情况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2022年第4季度,全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89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68元。 据统计,2022年第4季度,全市共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07393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2027.85万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供养流程图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临沂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7200923; 兰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8198193; 罗庄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7086910; 河东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2932095; 郯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6800625; 兰陵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5977125; 莒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7318827; 沂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2267538; 蒙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5976786; 平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2652572; 费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2113271; 沂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7379927; 临沭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2651176; 高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9-711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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