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项目内容 |
办事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代码 |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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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
办理机构 |
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受理H01-H06窗口 |
咨询电话 |
0539-8600721 |
提交申请时间 |
法定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
办理期限 |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发放证件或证明 |
无 |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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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 |
(一) 权利:1、提出业务申请的权利;2、了解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权利; (二) 义务:1、如实提供申请业务材料的义务。2、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
申请条件 |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或丧失中国国籍后,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 |
申请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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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材料 |
①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②承诺书(死亡证明、继承人关系证明) |
办理程序 |
1.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受理。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不予办理,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符合的准予受理。 3.审核办理。符合条件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 |
办事依据 |
1.《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