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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ybj/2019-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策制度 发布日期 2019/03/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http://60.213.43.44/index.html,录入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其中必输项包括:“身份证号”、“生育类别”、“生育日期”、“出生证号”、“胎儿数”、“胎次”、“医疗机构名称”(或“医疗机构编号”)、“医疗费用总额”(已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输入“0”,其他输入发票总金额)。如果该职工社保卡正常使用无须输入“生育人员领取待遇的发放信息”模块(系统自动调取其银行账户信息);如生育职工尚未申领社保卡或社保卡丢失的,需要选择“发放方式”为“银行发放”、“银行类别”为工商银行、输入“发放帐号”。

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1、《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由所属计生办打印并盖章)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3、住院医学诊断证明(盖住院处章);4、住院收费专用票据;5、住院收费项目汇总表原件。

:第45两项限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男职工或未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生育医疗费的生育女职工。

(二)系统自动将申报单位所提交的信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同步到社保业务系统。

(三)社保机构经办人员通过核心平台业务操作系统查询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提交的信息、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四)参保单位所提交材料和信息存在问题的,退回申报单位,由参保单位进行修改后再次进行申报。

(五)单位经办人打印《临沂市企业职工待遇申报表》(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供相应必要的纸质材料于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提供的纸质材料包括1、《临沂市企业职工待遇申报表》; 2、生育职工住院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院住院处章);3、生育职工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4、生育职工住院收费项目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住院处章)。

注:34项限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企业男职工或未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报销生育医疗费的生育女职工。

二、工作要求

(一)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生育待遇时,要严格按要求填写生育职工基本信息,确保向社保经办机构上传的图片、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虚构、伪造、变造、非法更改原始证明材料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等进行处理。

(二)流产及存在生育并发症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仍按原渠道报送材料。

(三)每月20以后不再受理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月底以前将审核通过的生育职工纸质材料送交生育保险经办窗口。

联系电话:8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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