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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jyj/2019-0000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教育局 |
公开目录 | 困难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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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 No.1免保教费 关键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免除公办、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 No.2政府助学金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政策: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No.1免学杂费 关键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资助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No.2免费教科书 关键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资助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No.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关键词: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No.1免学杂费 关键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No.2国家助学金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No.1国家奖学金 关键词: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 资助政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No.2免学费 关键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No.3国家助学金 关键词: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金额: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No.4顶岗实习 关键词: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 资助政策: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No.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关键词: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 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No.2国家助学金 关键词:帮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 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No.3国家奖学金 关键词:特别优秀的学生,原则上选择学习成绩和与综合排名在评选范围内排名前10%的学生。 资助政策: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No.4省政府奖学金 关键词:非常优秀的学生,原则上选择学习成绩和与综合排名在评选范围内排名前15%的学生。 资助政策: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No.5国家励志奖学金 关键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No.6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关键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条件: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No.7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关键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分三档,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 No.8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关键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不含已减免过学费、校企合作等情况)。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No.9勤工助学 关键词:补贴生活费、优先考虑家庭困难学生。 资助政策: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No.10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关键词:应届高校毕业生、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资助政策: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No.11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关键词:提供各类教育资助。 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No.1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关键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 资助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No.13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关键词: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资助政策: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No.14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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