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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医保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暨《条例》培训会议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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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暨《条例》培训会议召开。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四级调研员孟波出席会议并授课,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岭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内容、监管对象和具体措施。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推进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不规范诊疗、虚构服务、诱导骗保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6个方面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守护”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孟波同志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背景、立法过程、立法思路、主要内容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方面作了介绍和讲解,法理严谨、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对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增进学法守法意识、经办机构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医保行政部门规范开展监管执法以及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张洪岭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医保基金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流程,严厉查处和惩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重点监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承办机构和参保个人,全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以扎实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张洪岭强调,要多措并举,建立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把“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保基金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二要用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加快实现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全面提升监管质效。三要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部门职责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四要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医保事业、共同守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全市医保基金“守护”专项行动专班部分成员,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市医保药店协会会长、秘书长;各县区医保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基金监管和稽核科室负责人,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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