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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医保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基金监管宣传月】谎称工伤为“自伤”骗取医保基金,“真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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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医药费你先用医保报销,不够的话我再给你垫上。”不知道你的老板有没有说过类似的话,看上去老板是在为你着想,实则坑的就是你。那么虚构受伤原因骗取医保,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今天从一起真实案例入手,细说医保骗保那些事。 一、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被告人韩某承接巩义市某铝业公司厂房改造项目,由被告人苏某等人施工,苏某在工作时不慎从高架上摔落致腰椎受伤。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韩某与苏某合谋谎称是在家中摔伤,骗取医疗保险报销款19126.19元。 2023年12月24日,被告人韩某、苏某被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巩义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医疗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韩某、苏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二、法院判决 被告人韩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三、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韩某与苏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苏某在施工过程中摔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韩某承担,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此韩某与苏某二人串通隐瞒受伤事实报销医保费用是典型的欺诈骗保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在此提醒参保人员,在报销医保基金时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医保制度,依法、依规报销医疗费用,切莫耍“小聪明”而触犯法律,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注意!这些行为都是骗保! 参保人员有如下行为,也涉嫌违法违规: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6.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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