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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0-0000014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河东区九曲街道郁九曲村卫生室 药品使用单位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的公示 (第202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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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依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确认检查,河东区九曲街道郁九曲村卫生室药品使用单位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0年10月10日始至2020年10月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9-5977830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确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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