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560576826/scjdj/2021-000010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知识产权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奖励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临政字〔2020〕113号)、《临沂市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临市监知促字〔2021〕117号)和《2021年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要点》,为促进全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2021年度临沂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奖励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奖励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临沂市注册登记并取得合法专利代理资质的独立或分支机构; (二)有固定办公场所、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有固定工作人员,聘用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上年度年检合格; (四)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合伙人(或股东)近三年内未因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五)所代理服务的对象主要为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报奖励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临沂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奖励申报表》及业务证明材料; (二)机构设立登记批准文件;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执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专利代理师人事档案关系证明; (六)上年度财务报告。 申报材料中所填数据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时效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申报表应填写完整、突出重点;其它申报材料、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按附件清单顺序附于申报书后;申报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使用A4纸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电子件包含:①临沂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奖励申报表(WORD文档),②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应清晰、直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通知辖区内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件一份和电子版)报所在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区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办公室、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时组织申报。申请奖励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追回资金,并取消其三年的申报资格;对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8月15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言军 联系电话:0539-5977838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区602室
附件:临沂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奖励申报表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28日 |
附件【附件:临沂市专利代理服务业奖励申报表.doc】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