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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2868081/ajj/2020-0000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 2020/06/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我市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为深刻吸取“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做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6月1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再压实责任,再加大排查力度,再强化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职责。

二是各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联合执法。

三是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靠前一步,及时堵塞监管漏洞。

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要对全市涉及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的牵引车、挂车和一体车开展全面排查,对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按照适当比例进行抽查,原则上要求见人见车。

二要重点检查危险品承压式罐式车辆特别是介质为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或者罐体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三要检查道路危险货运企业管理、车辆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动态监管情况和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黑企业”“黑车辆”。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启动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规范化提升行动。

要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规范化提升行动,通过规范提升行动,确保全市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全市危险品运输车辆电子运单实现全国全省联网,全部危险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交通运输部考核,全部危险品运输企业停车场地通过复核检验,全部危险品运输企业编制完成风险辨识手册,严防挂靠经营死灰复燃。

加快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一要持续推进危险品道路运输信息化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营运资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从业人员能力,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加强运输动态管理,建立风险管控机制。

二要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防范抓起,利用信息化技

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

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进行系统治理,构建全过

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

过程管控。2020 年 6 月底前,沂水县要完成示范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前,其他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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