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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60274559/mzj/2021-000003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管理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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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0〕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报告对象 2020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与换届或变更无关,所有2020年6月30日前登记的,均需年报。 二、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年报系统填报内容和格式填报,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和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以及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情况,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变动情况,机构设置和变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接受境内外捐赠、提供资助等情况,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命名活动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活动、受到表彰奖励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党员情况、党组织基本情况及党的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年度工作报告方式和时间 (一)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社会组织网”进行填报。党建年报与年度工作报告已整合,直接在“年报填报”界面即可填报。 2020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三)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须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登记机关将向业务主管单位函询社会组织工作情况。 (四)登记管理机关在实施年度检查时,视情况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 四、年度工作报告程序 (一)网上填报 1、网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外网申报系统” 进行填报,可直接复制链接http://60.208.61.158:8088/socialorg/net/login.jsp,也可使用360搜索“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或搜索“山东省民政厅”打开后下拉到底部友情链接、点击“山东社会组织”图标进入,点击办事大厅—登记年报申报。 2、登录:用户名为社会组织汉字全称,初始密码为!Shzz@123?;(原密码为1的,已经由网站技术人员统一修改为!Shzz@123?;本单位修改过密码的,则使用修改过的密码;忘记密码无法登陆的,请微信联系18866962916。) 3、填报:登陆后,点击管理—年报(年度报告)-年报填报-填写年报信息,进入年报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报表的在线填报,点击保存-返回;在页面下方,先点击“上传电子文件”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年检材料”。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上传以下附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打印《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和《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社会团体需打印《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均应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前置许可的,需扫描前置许可证副本并上传。 3.凡已建党组织的,需扫描党组织成立批文并上传。 4.其他: (1)电子版《社会组织会计报表》,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如实填报(不需要事务所审计); (2)银行对账单照片或网银截图,2020年底或2021年的不限,能证明社会组织账户正常使用的一张图片即可;银行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的,书面说明财务管理情况,上传。 (3)办公室照片,1-2张能证明有办公场所的即可;暂时没有场所的,书面说明情况,上传。 (4)社会团体还需上传电子版《会员名册》。 年报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年检材料”按钮上报。 (三)信息公开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年报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在“山东社会组织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 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将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登记管理机关认为不公开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五、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报,报送时间截止(5月31日)后,填报系统自动关闭。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等处理。 (二)社会组织发现年度工作报告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的,在报送截止日期前可以进行补充或者修改。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后,不能再进行补充或者修改。 (三)社会组织对年度工作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7200932 微信:sdlynpo(手机号18866962916) 2021年3月9日 |
附件【附件1、2020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党建情况填表说明.docx】 附件【附件3、临沂xx-社会组织会计报表.doc】 附件【附件4、临沂市xx会 社团会员名册(含理事、监事).xlsx】 附件【附件5、临沂xx找回密码申请.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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