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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32868081/ajj/2020-000006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基本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8/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做好行洪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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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洪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水利工程防指、市城市防指,各县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受8月6日至7日强降雨影响,全市有11座大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548座小型水库溢洪,各类河道、水库水位快速上涨。为做好行洪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确保行洪安全。当前,我市正值“七下八上”防汛最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行洪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虽然目前洪水正在消退,但要高度警惕退水期发生坍塌、滑坡、人员溺水等事件。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巡查防守,保障行洪安全。 二、多措并举,强化行洪河道管理。各县区要高度关注各类河道漫水路、漫水桥行洪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县包乡、乡包村组的方式,立即对漫水桥、漫水路进行全面排查,组织专人值班看守,对正在行洪的漫水桥、漫水路,要在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识,实施交通管制,严禁任何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人员安全。河道行洪期间,严禁一切人员进入河道,禁止捕鱼、观水、涉水、戏水等活动,河道两岸要设置醒目警示标识,采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多种通讯手段通知沿岸群众远离河道,重点区域要加密巡查值守,坚决避免出现人员溺水事故。 三、加密频次,加强各类工程巡查。各县区、各工程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水库大坝、泄洪设施、河道穿堤建筑物、堤防险工险段及水闸、泵站、桥梁等各类工程设施的巡查,行洪期间加密巡查频次,及时修复水毁部位,不能立即修复的,要采取应急加固措施,确保工程防洪安全。 四、全面排查,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土壤已经饱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几率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早转移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请各县区防指将辖区内漫水桥、漫水路排查情况(包括总数、正在行洪数量、采取的措施)于8月8日18时前报市防指办公室。电话:8381630;协同办公邮箱:临沂市防汛办。 临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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