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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xffj/2020-000001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消防支队 |
公开目录 | 执法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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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消防支队文件
临消〔2020〕13号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公告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要求,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现将2020年监督抽查计划进行公告: 一、总体要求 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单位监管方式,规范各单位监管行为,强化各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消防监督抽查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山东省消防条例》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消防监督抽查对象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以及其它需要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 四、消防监督抽查频次 规定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性监督检查;对其他火灾高危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监督检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一般单位每两年至少全部监督检查一次。抽查人员密集场所数量不少于监督抽查总量的50%,一般单位不少于监督抽查总量的20%。 五、消防监督抽查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4、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10、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对一般单位的抽查内容外,还应当检查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六、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先行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整改单位内部火灾隐患,对照抽查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印发 承办单位:综合指导科 承办人:刘宝润 |
附件【附件:2020年抽查计划.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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