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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执法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05/1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报检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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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二、 检验范围 临沂市 三、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 申请材料 1、 电梯监督检验 (1)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电梯出厂合格证(原件) (5)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安装委托书(原件) 2、起重机械监督检验 (1)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原件) (5)移装设备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变更证明、最近一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 (6)改造、重大修理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最近一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 3、压力管道监督检验 (1)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 (3)压力管道安装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改造、重大修理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最近一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 4、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1)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 (3)压力容器改造、维修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改造、重大修理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最近一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 5、锅炉监督检验 (1)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 (2)锅炉安装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5)锅炉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 (6)移装锅炉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变更证明、最近一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 (7)改造、重大修理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最近一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须上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起重机首次检验须提供起重机械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3)新购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首次检验须在云平台申报时上传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 (4)观光车辆须提供最大运行速度、额定载客人数、行驶路线道路规划说明 (含行驶路线、最大坡度等情况说明) 五、收费标准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 六、承诺完成时限 报检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约定检验时间。 检验完成后电梯、厂内车、锅炉(普通)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起重机械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锅炉成套设备、容器、管道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七、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 (1)申请人登陆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申报(网址http://www.lysei.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提交申报。 (2)申请人也可微信搜索小程序“临沂特检”,登陆小程序后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提交申报。 2、受理:申报资料齐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经现场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缴纳检验费,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经网络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缴纳检验费,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并退回告知原因。 3、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验。 4、检验完成出具报告。 5、检验报告由申请人登陆临沂特检云平台企业端自行下载、打印。 八、业务咨询电话 业务受理:0539-2652313 0539-2652314 0539-2652315 投诉举报电话:中心管理办公室 0539-877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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