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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91746971/lsj/2022-0000097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公开目录 | 执法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05/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粮食行政执法服务指南(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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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 粮食行政检查、处罚、强制。 二、适用范围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三、处罚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2月国务院令第740号);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2016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2009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 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6.《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 四、受理条件 依据权责清单,依法履行职责。 五、实施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 六、审批机构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科。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八、办理流程 见粮食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业务流程图。 九、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结果公示 依法送达并公示。 十一、办公地点、时间及电话 地点: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12楼1229室);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 电话:0539-8055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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