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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4-000008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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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沂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法治建设要求,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聚财用财管财,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财政建设根基。一是,在全省财政系统和市直部门单位率先出台《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规则》,规范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12345政务热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建立了分工负责、权责一致、互相协作、依法办理的工作机制,实现财政涉法涉诉事务全流程闭环管理,入选2023年山东省财政十大法治建设典型案例。二是,出台《市级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事项办理,规范操作流程和赔偿行为。三是,调整优化财政权责清单,印发了《临沂市财政系统权责清单(2023版)》,将5大类行政职权、33项权责事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实施权限、追责情形和依据,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职权”。 (二)推动财政规范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将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探索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运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杜绝随意检查、执法扰民等情况。编印《涉法涉诉典型案例汇编》,组织执法人员2次参加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措施》(临办发〔2023〕11号),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等方面,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有效发挥了财政、会计领域的监督职能作用。 (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文件拟定的必须环节,完善“起草科室自审+法规税政科复核”双重审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出台。聚焦财政重点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采购活动。 (四)着力优化财政营商环境。印发《临沂市财政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了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和行政检查的标准与幅度,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修订完善“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梳理出不罚事项50项、轻罚事项15项。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统一大市场工作措施,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订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和指引,组织执法科室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资产评估行业等5项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五)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普法工作融入财政预算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开展24次专题普法活动,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显著提升。 (六)积极打造财政普法宣传阵地。将法治文化纳入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传统媒体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立多渠道宣传平台,发布财政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强国以《戏曲进乡村“典”亮美好生活》为题进行了报道。 二、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一)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政领财、财随政行”意识。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切实把财政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综合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统领,积极打造“担当财政”沂蒙党建品牌,将党建和法治建设一起抓,采取“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方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实现党建业务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聚焦关键任务,严格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财税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计划,作为财政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4次集中专题学习。依托沂蒙财政大讲堂,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涉法涉诉工作”专题讲座,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带头讲授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推动全市财政干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三)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局领导班子带头厉行法治,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等事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列席除人事外的全部议题。设立公职律师1人,发挥法律顾问业务专长,对信息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其他投诉举报事项提前进行法制审核,做到“应审必审”,开展法律风险专项内控检查,化解潜在法律风险。 三、下一步打算 2024年,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要求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融入到财政管理服务各方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通过编制《涉法业务办理指南》、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建立更加完备的财政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财政改革发展高效、规范、透明运行,让法治优势真正转变为财政治理效能,为推动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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