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难退 督办显力度
2018-10-19 14:29   审核人:

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于2012年9月向兰山区临西七路与涑河南街交汇处向南100米路西永兴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徐德君缴纳2万元押金租赁商铺,2018年6月市场拆迁,现徐德君以押金条丢失为由仅予以退还2000元押金,认为不合理,要求落实尽快全额退还押金,请予以办理,谢谢

市热线办会同兰山区热线办、金海汇物流进行现场落实,经调查,企业表态拿押金单据丢失,能提供复印件,企业表示彻底查清有就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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