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兰陵镇韩塘村村民来电反映,2018年7月份,其多次到村委开具证明用于架电,村书记不予开具,市民表示不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给予开具证明。
市热线办会同兰陵县热线办、兰陵镇政府进行调查落实。经现场了解,来电人要求开具的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由于该处房产是来电人租赁使用,并非来电人权属房产,因此村委无法为其开具房屋产权证明。在现场也向来电人对该情况进行了解释,由该房屋产权人联系村委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