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收取是否合理 督办现场落实
2018-05-12 16:27   审核人:

市民来电反映,本人是沂水县黄山铺镇龙山前村人,其父亲马文利于2018年4月1日去世,市民到民政部门指定的地方埋葬,黄山铺镇民政办公室收取其1000元埋葬费,沂水县殡仪馆收取其968元火葬费、230元的车费,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落实收取埋葬费、火葬费、车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市热线办会同沂水县热线办、黄山铺镇热线办、黄山铺镇民政所进行了实际调查了解。经落实,沂水县政府规定凡是沂水县户口人员,去世后可以享受“免火化费、运输费、骨灰盒费用”的政策;黄山铺镇规定,非沂水户口人员去世后,可以回老家安葬,并收取1000元的公墓建设费用。来电人户口为莱芜市钢城区,并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因此相关费用仍要支付。由于来电人外出打工,镇民政所、村委已在督办现场向来电人母亲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并表示继续与来电人进行联系,做好对来电人的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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