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反映,在费县新庄镇东刘村修建道路的工程,拖欠13000元工资,要求尽快给予发放。
市热线中心会同费县热线办、新庄镇进行了现场落实,经核实,市民反映问题属实,由镇政府协调尽快支付反映人工程款,一周内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