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肖先生反映,自己是临沂市九州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商,商场内商户营业额统一由九州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取,月末再打给商户,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作商,代扣收取营业额8%的增值税金。肖先生说这样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而自己在投诉之后迟迟没有得到答复。就此问题督办员来到现场处理。
【同期】临沂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李晓东
接到投诉工单以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和兰山区局纳服中心进行了工单分配,兰山区局第二分局,他是管理九州的企业,这个管理员叫刘相同(音译)刘相同(音译)就和举报的高先生
进行了电话沟通,刘相同(音译)也把8319907这个投诉的电话和投诉的程序告诉他,
但是投诉的这个同志没和稽查局联系也没给稽查局沟通打电话
因为我们稽查的程序和接诉的程序不是同一个
【解说】原来,税务局接到投诉工单之后并不是没有给反映人肖先生处理。只是肖先生对稽查的流程不了解,并没有按照工作人员告知的流程进行处理。稽查局的工作人员也把这类投诉案件的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同期】临沂市税务局稽查局一级执法员 高圣仁
我们的稽查案件一般是从受理的机构讲分为两个环节,第一对于受理部门进行一个初审
一个举报案件要是成立的话,那么他要有明确的检举对象,再一个有检举线索,再一个就是提供必备的检举材料,第二个层次就是说检举案件的分析分类处理,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案件,我们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推进,比如说无法确定经营对象,或者说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这是不予受理的
【解说】督办员将了解到的情况电话告知了肖先生,并督促税务部门尽快与肖先生对接。
【同期】市12345热线督办员 高翔
并不是说通过接诉即办也好,相关的电话也好 不受理或者不管,而是说税务部门在受理
偷税漏税的检举行为的时候,有非常明确的程序和要求.我们现在做的就是督促税务部门尽快和你对接,然后告诉你怎么样提供你的材料,按照规定完成这次立案行,我把我手中的有的材料我会如实的交上,我就感觉着九州商业集团,他侵害了我们个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