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人反映,其在平邑县郑城镇中铁十局五分部从事平邑县白彦镇夏河村护坡工程,已竣工,拖欠其工资共计10万余元,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尽快支付。
办理情况:市热线受理中心会同平邑县热线受理中心、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督办。经落实,施工劳务公司,已与诉求人结清账目,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