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祖行为成幌子 业主权益谁维护?
2019-12-09 14:16   审核人:

【现场声】这个房子没有建之前,他就给我们租金,对房子没建就给我们租金,租金给了多少,按照他说的前三年达到购房款,然后后四五年是给两万九千五,三万块钱,我们当时收益率0风险五年回本,

然而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赵先生,开发商的这种返租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现场声】这个行为叫做售后包租,咱们条例里边是不允许的,但是现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之日起两年内两年的追诉期,

不过像赵先生购买的这种完全开放式的商铺是被允许的,经过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落实,赵先生购买的商铺允许办理房产证。

【现场声】首先,你和开发商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你现在诉求就是我不要房子了,我想把钱拿回来,或者房子通水通电,或者你房子通水通电,达到交付条件你给我,因为双方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我了解这个房子可以办房产证了,就说已经竣工验收,咱们购房人已经可以去进行确权登记这块

对于赵先生的交房或者退款的要求,住建局工作人员承诺帮助赵先生联系鸿儒国际开发商进行协调。

【现场声】这种情况下,你和开发商想要解除合同有两个方式,一个你们双方协商,他同意,谁违约利息怎么赔付这块还需要一个协商,我们可以给你协调,但是你们的这个差距可能比较大,很难通过协调的方式达成一致,如果愿意我们让他们来进行一个面对面的协商。

赵先生与开发商之间的租金纠纷,则属于两者之间的民事纠纷

【现场声】如果说你们协商打不成一致,我们主管部门没有权利判定双方的接触协议是无效的,强制开发企业把钱退给你,退给你多少钱并且给你多少补偿,这个都是超出我们职能范围,我们也是建议你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他然后看看法院支持的诉求能支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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