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被砍难破案 造成损失谁承担?(下)
2018-12-24 09:45   审核人:

【现场声】去年的时候我们接到群众的举报,有人在路上运树木的,我们林业上去现场看了一下,发现有破坏林木的,当时我们就现场报警。

王镇长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后,他们也第一时间便将问题反映给沂南县森林公安,可如今已经过去一年的时间了,事情仍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如今事情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呢,记者来到沂南县森林公安局。

【现场声】反映人反映松树被破坏了,但是咱现场去了之后,现在已经被开了矿,没有第一现场,也没有松树伐庄这类的证据,虽然反映人有提供的照片,但是这一块并不能作为案件办理的第一证据,在照片来看,咱不能证明具体的采伐人是谁,和采伐的树木的棵树和方量。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由于证据不足,给案件进展带来很大的阻力,想要侦破案件,还需要继续等待。那么这两家矿业公司又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是不是非法开采呢,记者来到沂南县国土资源局。

【现场声】光耀矿山是2015年30号就到期了,虎山的采矿许可证也已经到期了,老百姓反映的这个事,之前采矿的时候,发生的一些问题,可能之前虎山有过越界开采,之前查处过,到现在没有。

经查询,开采时两家公司都具有合法的开采手续,但对此,王先生提出疑问,山林自己承包在先,可山体却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采的,那么对于王先生的疑问,又该如何解释呢。

【现场声】批采矿许可证的时候,矿产资源是国家所有,不会因为地表的权属而发生改变,咱办采矿许可证的时候,是公开出让,如果有争议的话,在咱采矿许可证颁发期间提出异议,如果有争议的,咱这边就不批,没有争议,就进行批复。权属这块,不是咱们采矿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如今王先生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失,大量的树木被砍砍伐,山体被破坏,王先生的损失又该由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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