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余额是否可以转移至下一年
2020-03-06 16:49   审核人:

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7号)要求,“实行个人账户的,应于2019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度”。我市自2020年起门诊结余部分不再结转,2020年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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