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后
办理对象: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
办理期限:材料即时受理,经审核后次月15号(周休日顺延)发放
申请条件: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补助金。
申请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失业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办理程序:(一)申请:符合规定的女性失业人员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北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综合柜员岗提供申请材料;
(二)审核:经审核后按照当地生育保险的标准核定补助;
(三)兑付:生育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兑付。
(四)查询
申请人可通自助查询机或经办窗口了解办理结果,也可拨打业务科室电话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