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5-07 14:1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人:

各县区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住房公积金LYG系统上线正常运行后,可实现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签约后,可每月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到借款人还款账户。

未签约的,仍按原规定一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其他有关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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