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应当由肇事者(第三方)负担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