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小区内供水专项配套费标准
2020-03-06 16:54   审核人:

根据2019年5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部分经济适用房小区供热、供水配套设施的建议》规定,经济适用房小区内供水专项配套费按规定标准(每平方米18元)的70%征收,即每平米12.6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