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与贫困户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2019-12-11 11:19   审核人:

低保户认定属于民政部门业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贫困户属于扶贫部门业务,贫困户如符合低保条件,可以办理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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