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可直接纳入低保范围?
2019-08-07 10:25   审核人:

低保制度规定,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范围,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丧失劳动能力、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符合低收入家庭(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经个人申请,可将其本人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其中重度精神、智力的成年无业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消费性支出。根据统计公报: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7090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698元。

二是在提出救助申请前一年的家庭总收入减去当年度自负医疗费用后,符合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支出型家庭,经办理程序可将患者本人或家庭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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