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15年起,要求各县区农村低保按季度办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办理时间由县区或乡镇自行确定。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可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核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