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或有亲友投靠的;
(2)经过甄别查明属于虚构流浪乞讨事实骗取救助的;
(3)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的;
(4)拒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真实情况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
(5)六周岁(不含六周岁)以下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
(6)自杀、酗酒、交通肇事及治安案件致伤人员;
(7)除市内三区以外的九县流浪乞讨人员(由各县民政部门负责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