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房产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房产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招生的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