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以城区小学为单位采集毕业生信息。首先录取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常住居民子女入学录取办法执行。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录取完成后,片区内初中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录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办法执行。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