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审时尾气检测不合格,能否通过年审?
2018-08-16 08:49   市环保局 审核人:

答: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年审的各环节是国家法定程序要求。目前我省车辆检测执行的标准《山东省点燃式发动机在用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7/1945-2011)和《山东省压燃式发动机在用轻型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DB37/657-2011),皆为国家强制标准,检测过程和结果不可更改、不容协调。车辆尾气检测是车辆年审的环节之一,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是车辆通过年审的法定条件。根据公安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交警部门负责车辆年审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98号)第四条第四款明确要求:“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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