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
2020-03-20 15:47   审核人:

毕业生离校后因就业单位信息变动需要变更报到证记载信息内容的,称为调整改派,包括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和离校时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可以办理调整手续,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期限内的临沂市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办理机构: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各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办理地点:网上办理www.sdbys.cn

办理对象:期限内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申请所需材料:按网上要求材料直接上传提交

办理程序:请办理该项业务的人员提前拨打该电话进行咨询和预审

毕业生可通过“信息网”“就业网”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报到证,并自行下载或打印纸质报到证。下载或打印新报到证的同时,原报到证自动注销作废。

需要调整改派的,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后回户籍地的,由户籍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省内高校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其中省内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单位由所在地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档案托管由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教育局办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