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通办部分户口业务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018-08-14 09:29   市公安局 审核人:

答:申请人需到公安派出所提供有关材料,填写《办理户口申请表》。受理派出所经审核材料齐全、完备的,当场办理,需要更换居民户口簿的,当场为群众更换。

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打印户口簿时,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调取有关数据,打印户籍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电子印章(打印红色印章)。打印户口簿时,还需加盖本派出所户籍民警印章。对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的,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保管,并在居民户口簿注明变更日期,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受理派出所对于群众申请变更的户口登记项目确实难以调查核实的,应告知群众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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