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规定,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且无合法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在集体户登记户口。其中夫妻双方户口均在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以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一方户口在高校学生集体户、另一方在非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应当随非高校学生集体户一方申报。
在集体户申报出生登记,应当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集体户立户单位同意的证明申报。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