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2021-04-07 11:10   审核人:

答: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来源:《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2015年8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