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根据临价费发【2011】195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车库内的车位使用人(地下停车位)应缴纳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普通停车位,最高不超过36元/月车位,使用机械立体停车装置停车位,最高不超过72元/月车位,只要物业公司收取地下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上述规定标准,就不违反价格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