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确定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不得利用正常在园时间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和取暖、降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