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2019-10-28 14:42   审核人: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自2016年5月1日起,(1)对安置残疾人对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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