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开具发票有无减免政策
2019-04-09 16:48   审核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和第六款规定,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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