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的报销标准
2018-07-11 10:56   审核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等,按照下列规定免费有血:

1、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受5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5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自献血30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累计2000毫升及Rh阴性血液1000毫升以上的公民,本人终身免费享受无限量的临床用血;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免费享受献血量2倍的临床用血。

3、无偿献血量不足200毫升者不发献血证,不还血;献血200至400毫升经检验不合格者,本人免费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待遇,其父母、配偶、子女不享受免费用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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