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污水或者粪便的,该如何处罚?
2020-05-22 14:00   审核人: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劝导、告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八)不按照规定倾倒垃圾、污水或者粪便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