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申请贷款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铺面租赁合同原件、户口或户证明原件、经营场地权属证明向担保中心领取贷款申请材料。
2、办理申请:按要求填写《沂南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提供个人担保承诺书、工
资收入证明等有关资科。
3、贷前考察:创业担保中心、财政部门和经办很行分别按各自业务职责共同对其经营
情况及担保资格进行贷前考察。
4、核贷发放:贷款银行根据审贷材料及考情况进行核贷,通知贷款人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5、贷款偿还:借款人按月向银行何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6、贷款额度及利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最高贷款15万元。按照国家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
7、贴息:贷款到期归还后,于次季度由银行将创业担保贷款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