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私自建设房屋的应该怎样处理?
2022-02-13 15:12   审核人:

答:各乡镇(街道)应当建立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开工信息报告制度,村(居)应当配备信息员,信息员原则上由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由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信息员发现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和信息员报告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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