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规定,年满60周岁、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