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各镇村企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按在职职工人数每人每月2元;
2、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每床位每月2元;餐饮、健身娱乐、洗洁营业场所,按营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0.2元;
3、商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车站、停车场、电影院等经营场所,按每平方米每月0.15元;
4、农贸市场、有固定摊位的按摊位个数收取,每个摊位每月2元;
5、其他行业按照垃圾产生量收取,每吨50元,其中用于废物利用的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