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渣土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的相关处罚内容?
2022-04-13 11:34   审核人:

答: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之规定。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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